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管道设备、机器设备和备品备件转让公告
本文来源: 综合部 发布时间: 2024-11-12 11:11:07
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
管道设备、机器设备和备品备件转让公告
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管道设备、机器设备和备品备件等一批报废资产转让,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、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转让方概况
基本情况 | 转让方名称 | 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| ||
类 型 | ☑国有企业 □行政事业 □其他 | |||
注册地(住所) | 郑州市安平路77号 | |||
法定代表人 (负责人) | 张国峰 | 注册资本 (开办资金) | 叁亿圆整 | |
公司类型 | 有限责任公司 |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/组织机构代码 | 91410000169957115Q | |
所属行业 | 水利水电工程 | 经营规模 | ☑大 □中 □小 □微 | |
经济类型 | □国资监管机构/政府部门 ☑国有独/全资公司 □国有控股企业 □国有事业单位,国有社团等 □国有参股企业 □非国有企业 □外资企业 □其他 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| |||
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| 监管类型 | □中央监管 ☑省级监管 □市级监管 □区县级监管 □其他__________ | ||
国资监管机构 | 中央: □国务院国资委 □财政部 □其他 省级: ☑省国资委 □省财政厅 □其他 市级: □市国资委 □市财政局/金融办 □其他 区县级:□区国资委 □区财政局 □其他 | |||
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 | 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| |||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/组织机构代码 | 91410000698736553A | |||
国资监管机构地区 |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 | |||
批准单位 | 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| |||
批准形式 | □批复 □股东会 ☑董事会 □其他 | |||
批准文号 | (2024)13号 | |||
批准日期 | 2024年10月18日 | |||
批准文件名称 | 河南水利投资集团董事会决议(2024)13号 |
二、标的概况
标的概况 | |||||||
资产属性 | ☑企业国有资产 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□行政事业资产 □其他 | ||||||
名 称 | 管道设备、机器设备和备品备件 | ||||||
规格型号 | 生产厂家 | 上海中华造船厂 | |||||
计量单位 | 艘 | 数量 | 4艘绞吸式挖泥船和4艘抛锚艇 | ||||
生产日期 | 1982年 | 成新率 | |||||
存放地 |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淮河 | 踏勘联系人、电话 | 13937166358 | ||||
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| ☑是 □否 | 专票税率 | 3% | ||||
资产来源 | ☑购买 ☑拨入 □捐赠 □调剂 □置换 □抵账 □判决 □ | ||||||
目前现状 | 4艘绞吸式挖泥船和配套使用的四艘抛锚及配件超龄服役,老化严重 | ||||||
情 况 | 评估机构及报告号 | 河南兆信评报字(2024)第145号 | |||||
核准(备案)机构 | 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| □核准 ☑备案 | |||||
核准(备案)日期 | 2024-10-17 | ||||||
评估基准日 | 2024-4-30 | ||||||
账面价值 | 151.59 万元 | ||||||
评估价值 | 154.20 万元 | ||||||
重大事 项揭示 | 1、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抵押、质押、担保等限制性权利: 是□ 否☑ 2、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: 是□ 否☑ | ||||||
其他需要披 露的事项 | |||||||
三、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
以下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,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。意向受让人所提受让意向须满足该等条件,在不低于条件所确定标准的前提下,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。
交易条件 | 挂牌价格 (人民币) | 154.20 万元 |
是否含税价 | ☑是 □否 | |
价款支付方式 | ☑一次性付款 □分期付款 | |
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|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,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。 | |
受让方 资格条件 (特殊资产) | (1)符合法律法规、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; (2) ; | |
保证金 设 定 | 交纳金额 | 设定为 46.261 万元 |
交纳时间 | 公告期内 | |
交纳方式 | 银行转账 | |
保证事项 | 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,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、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。 | |
处置方法 | 若受让成功,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;若受让未成功,则全额无息退还。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、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,均视为违约,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。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交易中心损失,后冲抵转让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。 |
挂牌公告期 (信息发布期) |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|
公告期满后 |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: □不变更挂牌条件,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,最多延长 个周期 □不变更公告内容, 发布第二次公告 ☑变更公告内容,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□信息发布终结 |
交易方式 | 挂牌期满,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: ☑买方报价 |
挂牌期满,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: ☑网络竞价 □拍卖 |
四、挂牌信息
本项目公告截至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,详情请登陆全省国有产权交易一体化平台:
(https://sta.hnprec.com/client/#/assetsweb/anncDetail?id=k24bbg3132rs00a106224zs&affix=Assets)